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六举措吹响职业教育教改号角

发布时间:2015-12-13 发布人:任琦

教育部8月20日发布《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提出六大举措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这六方面举措是: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 

二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要紧密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推动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 

三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 

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 

五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完善教学标准体系,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 

六完善教学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还提出了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原则:要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创新。 

有专家认为,《意见》实现了几个转变:“在发展策略上,从规模速度发展往内涵质量发展转变;在实施方式上,从碎片化改革往系统设计整体推进转变;在培养目标上,从专注职业技能往立德树人全面发展转变;在育人体系上,从衔接不够紧密往系统化培养转变;在教学管理上,从常规管理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 

据悉,该《意见》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起草工作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即已启动,共历时一年。这是教育部新世纪以来印发的第四个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也是第一个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行统一部署的文件。(《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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